法律分析:民兵是没有任何工资的。一般各地区都会规定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和食宿标准。普遍情况来讲民兵是地方上的义务兵,是没有工资的,当参加活动的时适当发一些误工费等补助。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中国民兵是中国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民兵是没有任何工资的,要不就不叫民兵叫其它兵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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