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在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对象是不动产,则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强制执行申请书;2. 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3. 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4. 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5.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人民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受理。如果行政机关对人民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如果人民认为执行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规定,或者强制执行会对被处罚益造成损害的,则不会批准执行。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