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当地人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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