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包括三个方面: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2.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原则;3.司法豁免原则。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享有外交与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以及国际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此外,委托中国代理诉讼的原则和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也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需要委托代理诉讼的,只能委托中国代理诉讼,外国不能以的身份参加诉讼。同时,人民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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