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其特征包括:1、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3、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4、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些特征使得行政强制执行在保障行政决定的执行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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