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但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起诉权,人民仍应予以受理。同时,行政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可接受。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已经废止了之前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规,并整合了部分法律内容,如果涉及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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