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授予强制执行权利的、、工商等机关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并且只能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同时,如果相关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行政机关后,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也应交由相应的行政机关统一实施。这一规定有利于改善目前行政强制执法措施实施主体庞杂的局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行制的严肃性,维护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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