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查,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进入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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