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这是强制执行程序的必要文件,用于表明申请执行人的意愿和要求。
2.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这是证明案件已经判决或调解的法律文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3. 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这是确认申请执行人身份的必要文件。
4. 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到申请执行,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这是确保申请执行人意愿得以实现的必要文件。
5. 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如果法律文书是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这是确认法律文书效力的必要文件。
6. 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这是强制执行程序中确定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必要文件。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