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内。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生效行政裁决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六个月内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条件:
1.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 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 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 属于执行管辖。
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