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强制执行的费用标准如下:
1. 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在10000元以下的,每件需缴纳50元;
2. 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5%缴纳;
3. 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超过5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1%缴纳;
4. 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0.5%缴纳;
5. 申请强制执行金额、价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需按照0.1%缴纳;
6. 申请强制执行没有执行数目、价额的,每件需缴纳50元-500元的费用。
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收费的,例如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在10000元之下的,每次强制执行收取50元的费用。强制执行的金额越高,收取的费用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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