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目的相同,都是希望通过强制手段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是,二者在前提、动因、实施主体和结果等方面存在差异。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此外,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最后,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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