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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关于指定受益人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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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关于指定受益人有如下规定:

1.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2.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3.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4.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5.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一、投保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投保人、受益人可以为是同一个人。

受益人必须是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制定的人,而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也要具有保险利益。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

二、离婚后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

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这种情况是可以变更受益人的,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建议大家,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的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即使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享受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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