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但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和《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被刑事拘留是机关和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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