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期限一般为37天。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若是在拘留期间机关提出逮捕请求被受理了,那么从被逮捕之日起,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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