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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是谁,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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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以及其他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工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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