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失村委会证明应该这么写,证明:
XXX派出所:
兹证明我村村民(或居民)XXX(男,现年XX岁,身份证号XXXXX,住XXXXXX)于XX年XX月将户口簿丢失,该户口簿户主为XXX,共有家庭成员XX人。
特此证明
XX村委或居委
年月日
补办户口本的流程如下:
1、先到所在的派出所户籍警那里提出申请重新办理户口;
2、提交重新办理户口的申请书;
3、写好交于户籍警,核对。此后可以获得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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