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结算的工程,向人民提起诉讼后当事人应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结算的相关资料,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担保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防被告转移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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