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按照医院类别,划分为5个档次。
具体解释如下:
1、省部三级医院: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
2、其他三级医院: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3、二级医院: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其中: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报销比例为75%)。
4、一级医院、社区医院: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5、乡镇卫生院:少年儿童、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均为9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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