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般不算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另有约定。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需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该房屋归登记方所有,需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
1、婚前购房婚后还贷,通常不算共同财产。
2、但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登记在个人名下,而在婚后共同还贷,则在离婚时,该房屋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议达不成,则该房屋应判归登记方,并由登记方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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