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的人员有权自由出入,但需遵守规定的出入制度,如有必要改变居住地,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备并获得许可。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有权自由出入,但须遵守人民制定的出入制度。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保证人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离开本市或者其他指定的出入的范围;
(二)不得变更住所、工作或者学习地点,如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提前向机关报备并经批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及其近亲属、代理人、律师等人员,对于其他人不得加以歧视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如需改变居住地,需提前向机关报备并获得批准,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规定,从而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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