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损失包括什么
1、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损失应当包括:
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②治疗康复费用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③辅助设备费和残疾赔偿金;
④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伤亡的如何理赔
(一)索赔需要的证据
尽快收集必要的索赔单证,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需提交以下单证: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死亡证明书、一次性赔偿凭证、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票据、被抚养人的户籍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单证务必提供齐全,尤其与第三者相关的有效票据。
2、尽早申请索赔,根据保险法二年内不提供单证申请索赔,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3、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您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交通事故伤亡的,肇事人需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了保险的,保险公司需要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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