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垫付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可承担抢救费用。救助基金可先行垫付丧葬费用和抢救费用,超出保险责任限额、未参保或逃逸的责任人需向救助基金追偿。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的垫付,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可以垫付抢救费用,没有保险的,抢救费用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现行垫付。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支付方式调查及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中,对于伤者的医药费支付方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伤者的医药费用应由责任方先垫付,然后再通过保险公司或等途径进行支付。这样的做法旨在确保伤者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减轻其经济负担。然而,实际操作中,具体的支付方式可能会因地区、保险条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伤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以便顺利获取医药费用的支付。
结语
合理妥善解决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问题,是保障受害益的重要环节。根据法律规定,医药费用通常由责任方垫付,并通过保险或法律途径进行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地区和保险条款等因素进行具体协商。建议伤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当地法规,与保险公司沟通,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积极配合调查,提供必要证据和资料,以顺利获得医药费用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衍生问题:
交通事故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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