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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受伤需不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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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如果事故责任方明确,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先行赔付医疗费用;如果责任不明确,被害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或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因此,具体情况需根据责任承担方和保险赔付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害的,施救人应当先行抢救伤者,尽力减轻损害后果。

2.《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因过错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因受伤或者死亡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必要的、合理的支出。

3.《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

4.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依法应当先垫付必要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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