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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旷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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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公职人员旷工,一般警告处分,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开除处分。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政务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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