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依法律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