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可以和解的公诉案件

可以和解的公诉案件

来源:测品娱乐

法律主观:

公诉 案件可以和解,我国《 刑事诉讼法 》中专门规定了 刑事和解 程序。刑事和解是指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通过调停人使被害人与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 诉讼 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了两种公诉案件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刑法 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 以下 刑罚 的; (二)除 渎职犯罪 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过失犯罪 案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程序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