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六个月之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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