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购买产权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协商进行处理。如果双方的财产协议上约定房屋属于其中一方所有的,则按照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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