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提起诉讼。
2.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的救济途径
1.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2.补偿方式分为两种:
(1)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2)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