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公司章程中,应该记载董事会的状况。
那么,增补董事,则需要修改章程。
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才可以。
所以,应该修改章程,然后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选出董事人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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