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以及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危险作业罪包括哪几种情形?
1、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2、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而言,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年满18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该内容由 崔玙珠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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