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学领域,公共行政职能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策划与规划:包括为公共组织设定长期目标和战略方向,规划资源配置和实施路径等。组织与协调:包括建立和维护公共组织内部的组织结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领导与激励:包括对公共组织内部员工进行领导和激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控制与评估:包括对公共组织内部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并进行必要的调整。服务与沟通:包括为公众提供服务,解决公众问题,同时与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互动。创新与改革:包括推动公共组织的创新和改革,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这些不同的职能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公共行政的运作体系。管理者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运用这些职能,以实现公共组织的使命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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