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的登记应当由各级机关主管。上海的户籍登记,应当向上海市各级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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