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单方一般不可以卖房,但如果一方是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有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需夫妻同意,但一方未经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并已登记,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若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可请求赔偿。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在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并对方接受前即成立,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仍成立。
法律分析
夫妻单方一般不可以卖房。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处置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都同意。但如果一方是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当视为有权处理。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可以单方卖。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继承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继承规定是指在夫妻关系解除或一方去世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和继承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如房产、存款、股票等。在分割时,应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双方的贡献和需求,协商划分或由判决。而在继承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通常由配偶享有,但也要考虑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要确保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继承符合法律规定,避免纠纷和不公。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如《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根据相关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请求通常不得支持。然而,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方有权单方面处理。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继承中,应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双方的贡献和需求,并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纠纷和不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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