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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民办教师的待遇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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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标准。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中国家补助部分的标准:教龄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教龄11年至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教龄21年至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教龄满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待遇中统筹部分的标准,由各地、市、县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民办教师工资待遇提高后,应适当提高代课教师的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四条 各级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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