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在超市买到坏的水果怎么赔偿1、依据规定,在超市买了坏的水果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买到变质水果可以要求卖方进行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保留证据到消协投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买的水果坏了怎么投诉1、把坏水果用手机或相机拍摄下来。一旦发现买了坏水果,要在光线明亮的地方,对准某个角度,清清楚楚把坏水果拍摄出来;2、拿出购买水果的电脑小票或者。找到在超市购买水果的电脑小票或者,自己保管好,以便好去找超市维权;3、到超市服务台反映问题。每个超市都有一个服务台,这个服务台可以帮助顾客解决一些问题。超市的服务台能解决问题为最好;4、与超市相关领导进行沟通;5、协商进行调换或赔偿。超市如果同意解决这个问题,并且自己也表示同意,那么可以调换好的水果。如果没有好的水果,可以退钱或者赔偿损失;6、没有解决好,向职能部门投诉、维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快递寄水果坏了的,如果是因为快递公司延误了送货日期的,导致水果坏了的,那么由快递公司按照原价赔偿,如果是因为本来水果就是坏的或者送来之前就已经坏了的,那么可以与商家协商重新发货。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快递水果类的食物,一般快递单位是不会赔款的。如果是快递公司原因,可以提供价值证明索赔,有保价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的按照3倍以上赔偿,或者把照片拍给卖家进行处理非网购,外包装完好无损找寄件人,外包装坏了找快递。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在寄递过程中,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内件不符时,快递服务组织应予以赔偿。属于下列情况的,快递服务组织可不负赔偿责任,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快件损失的,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经过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迟、遗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应当按照与用户的商定,依法予以赔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快递寄水果坏了的,如果是因为快递公司延误了送货日期的,导致水果坏了的,那么由快递公司按照原价赔偿,如果是因为本来水果就是坏的或者送来之前就已经坏了的,那么可以与商家协商重新发货。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首先要搞清楚快递为何延误,如果是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者公路封道,投诉也没有用,如果是快递公司原因可以提供价值证明索赔。2、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水果坏了的,就不能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比如说是因为自己填错地址了或者号码亦或者因为自己延迟收货导致的水果坏了,就不能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因为快递公司的原因导致水果损坏的话,就可以找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但是要提供相对的证据进行证明。3、如果是卖家的原因导致水果损坏的话,就可以找卖家进行赔偿,但是还是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赔偿责任。第四十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