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规定是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车辆必须按照程序报废,国家会给车主一笔补贴。当然,超过年限想继续使用的,要提出申请,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根据车辆类别不同,车辆报废的时候车主拿到的补贴款金额也不一样。一、作废年限: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二、可以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1、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2、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3、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0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为60万公里。6年内免检,6-15年每年检一次,15年以上每年检两次,只要年检能过就能继续上路行驶。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1种观点: 一、汽车报废年限为多久1、汽车的报废年限如下:(1)小、中、大出租客车是8、10、12年;(2)客车租赁使用的15年;(3)小、中、大教练客车是10、12、15年;(4)公交13年,其他小、大、中营运客车是10、15、15年;(5)校车15年,大、中非营运客车20年;(6)低速货车、载货汽车是9、15年。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二、汽车报废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5、车主持《申请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第2种观点: 一、车报废年限有哪些1、车报废年限具体有:(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6)专用校车使用15年;(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二、办理车辆报废需要什么程序1、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2、首先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3、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5、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6、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第3种观点: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如下:1、小型和微型出租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12年;2、出租客车15年;3、小型客车使用10年,中型客车使用12年,大型客车使用15年;4、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5、其他小型、微型客车使用10年,大中型客车使用15年;6、专用校车使用满15年;7、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满20年;8、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有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和微型货车使用12年,运载危险品的货车使用10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车牵引车和全挂车牵引车使用15年;9、带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15年,不带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使用30年;10、运输危险货物的全挂车和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11、普通三轮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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