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我国《森林法》规定,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0亩以上或者火灾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为重大案件。根据我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五条规定,森林火灾按照面积大小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不同级别。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0亩以上或者火灾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被确定为重大案件,由县及以上级依法组织扑救,并进行调查处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如果发生过火有林地,应立即报告当地林业部门,并在当地林业部门指导下采取适当措施,尽全力抢救、扑灭火灾,避免火势蔓延和扩大。同时,在火势被控制住后,也需要及时向林业部门汇报火灾情况,配合调查处理。如果过火有林地面积小于100亩,如何处理?如果过火有林地面积小于100亩,则属于一般案件。按照《森林法》规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组织扑救,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过火有林地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对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极大损害,同时也会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扑救,并加强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监管,保护好每一寸绿色生态空间,共同建设美丽中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森林火灾按照面积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分为不同级别,过火面积100亩以上或者火灾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为重大案件。
第3种观点: 失火林地立案标准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失火罪行政立案标准失火罪行政立案标准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破坏林地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法律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法律依据:
第1种观点: 失火林地立案标准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失火罪行政立案标准失火罪行政立案标准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破坏林地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法律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法律依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火林地立案标准为: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3种观点: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凡事故意放火烧毁森林的,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过失烧毁森林达2公顷以上要, 追究刑事责任。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前提下,综合考察分析犯罪行为人主客观方面的情况,如果情节较轻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这是特殊的量刑幅度,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这种情况,如果综合考察分析犯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情节,不属于情节较轻的,则只能在基本的量刑幅度内裁量刑罚。至于何为情节较轻,不能只看一个方面的情况,而应该综合分析主客观诸方面的情况,然后进行整体认定。这些情况主要包括: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如是否属于已满16周岁末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否属于刑事责任能力人等;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如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等;犯罪客观方面的情况,如犯罪造成的具体损害情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侵犯的对象等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扩展资料:为治病擅采国家保护植物"飞天擒椤" 惠州一男子获刑十月?据杨某供述,自己听说“飞天擒椤”可以治肺病,所以想挖点回去给我爷爷治病用,之前也不知道“飞天擒椤”是国家保护植物。“我只挖过这2次,以前都没有挖过。”龙门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伙同他人到自然保护区内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黑桫椤190支,其中,杨某个人采伐黑桫椤79支,采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本院依法对杨某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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