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需要区分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和债权人的债权需要受诉讼时效的。4、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5、在刑法上也有抽逃出资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抽逃出资,也称抽回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或者对公司增资的过程中,股东未经法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抽回其已实缴出资,但是仍然保留其公司股东资格和原有出资额的行为。抽逃出资的行为系股东故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的侵害。抽逃出资行为往往通过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来实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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