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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被告会有不良记录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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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是正常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因民事纠纷被起诉的,只要遵守法庭纪律,尊重生效判决,不会对个人的成长发生不良影响,但是如果恶意抗拒诉讼,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将对个人的信用纪录产生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被判决有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无论量刑的轻重,其犯罪记录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不得担任公务员及擅自出境等。但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判决无罪的被告人,则不产生上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除了起诉涉及的事情外,其它没什么影响。对方起诉,只是采取了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对其它方面没有影响,如果担心自已的名誉到是大可不必,只是一种方式而已, 在诉讼中也可以由法官调解来达成协议并下发民事调解书,也可以由下发判决书,只是对调解书或判决书中设定义务的,,要依法履行,不履行还是会有一定影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不是不良记录。民事诉讼是正常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因民事纠纷被起诉的,只要遵守法庭纪律,尊重生效判决,不会对个人的成长发生不良影响,但是如果恶意抗拒诉讼,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将对个人的信用纪录产生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四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是正常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因民事纠纷被起诉的,只要遵守法庭纪律,尊重生效判决,不会对个人的成长发生不良影响,但是如果恶意抗拒诉讼,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将对个人的信用纪录产生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被判决有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无论量刑的轻重,其犯罪记录将记入个人档案,并不得担任公务员及擅自出境等。但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判决无罪的被告人,则不产生上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2种观点: 因民事纠纷被起诉不会产生不良记录。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通过诉讼解决是很正常的情况,一般因民事纠纷被起诉不会产生不良记录。但是有能力执行民事判决却不执行的,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征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起诉是依法向提出诉讼,请求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进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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