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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判决结果如何影响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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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判决记录会在征信中显示。民事纠纷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2种观点: 一、只要起诉征信就有记录吗1、无论什么诉讼,只要是被起诉,以后都会被查询到,除非调解处理。因为现在所有的判决都会上网。所以是会有记录的,其实,即使是判决,只要判决后及时还款,除了名誉外,判决本身对以后的生活没有影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二、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显示吗1、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是不会显示的,需要向征信管理机构申请解除征信。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2、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间经济纠纷被起诉并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若是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判决记录会在征信中显示。民事纠纷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2种观点: 一、只要起诉征信就有记录吗1、无论什么诉讼,只要是被起诉,以后都会被查询到,除非调解处理。因为现在所有的判决都会上网。所以是会有记录的,其实,即使是判决,只要判决后及时还款,除了名誉外,判决本身对以后的生活没有影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二、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显示吗1、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是不会显示的,需要向征信管理机构申请解除征信。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2、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需要等待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规和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1种观点: 律师解答:首先,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与征信记录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属于司法体系的管辖,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 其次,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不代表一定会影响征信记录,只有进入司法体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也就是所谓老赖才可能会记入人民银行信息记录。同时,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会有记录,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行高消费。但是没有说可以把债务人拘留的说法,债权人并无此权利。若对方无履行能力,只可以中止执行,待发现有财产,再恢复执行,但对方是否有财产的线索,需要债权人提供,不会主动多次审查,司法资源紧张,银行查信用记录要根据的委托,而是没有那么多成本可以为那么多债权人一直查询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首先,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与征信记录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属于司法体系的管辖,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 其次,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不代表一定会影响征信记录,只有进入司法体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也就是所谓老赖才可能会记入人民银行信息记录。同时,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判决书是通过判决的形式对双方当事人所存在的民事争议所作出的裁判,现个人的信用并不直接挂钩,所以就民事判决书而言,不会对败诉主当事人的征信产生影响。但是,如果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因未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而被强制执行人的,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对当事人的信用产生严重的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第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起诉不会上征信,但如果在判决后不履行判决或者用违规手段影响判决的会到影响征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或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征信,指的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需要等待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规和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你在民事纠纷中作为被告败诉了,判决书生效后,原告申请了以你作为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就会体现在征信报告。如果你是原告,或即使你作为被告败诉后主动履行了判决中的义务,则不会体现。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2种观点: 一、只要起诉征信就有记录吗1、无论什么诉讼,只要是被起诉,以后都会被查询到,除非调解处理。因为现在所有的判决都会上网。所以是会有记录的,其实,即使是判决,只要判决后及时还款,除了名誉外,判决本身对以后的生活没有影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二、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显示吗1、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是不会显示的,需要向征信管理机构申请解除征信。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2、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判决记录会在征信中显示。民事纠纷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判决书是通过判决的形式对双方当事人所存在的民事争议所作出的裁判,现个人的信用并不直接挂钩,所以就民事判决书而言,不会对败诉主当事人的征信产生影响。但是,如果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因未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所规定的义务,而被强制执行人的,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对当事人的信用产生严重的影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第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起诉不会上征信,但如果在判决后不履行判决或者用违规手段影响判决的会到影响征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或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征信,指的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需要等待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规和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对不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的人可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判决记录会在征信中显示。民事纠纷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间经济纠纷被起诉并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若是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需要等待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规和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2种观点: 一、只要起诉征信就有记录吗1、无论什么诉讼,只要是被起诉,以后都会被查询到,除非调解处理。因为现在所有的判决都会上网。所以是会有记录的,其实,即使是判决,只要判决后及时还款,除了名誉外,判决本身对以后的生活没有影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二、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显示吗1、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是不会显示的,需要向征信管理机构申请解除征信。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2、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需要等待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规和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与征信记录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属于司法体系的管辖,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 其次,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不代表一定会影响征信记录,只有进入司法体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也就是所谓老赖才可能会记入人民银行信息记录。同时,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会有记录,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行高消费。但是没有说可以把债务人拘留的说法,债权人并无此权利。若对方无履行能力,只可以中止执行,待发现有财产,再恢复执行,但对方是否有财产的线索,需要债权人提供,不会主动多次审查,司法资源紧张,银行查信用记录要根据的委托,而是没有那么多成本可以为那么多债权人一直查询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与征信记录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属于司法体系的管辖,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 其次,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不代表一定会影响征信记录,只有进入司法体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也就是所谓老赖才可能会记入人民银行信息记录。同时,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起诉阶段并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若是在判决书生效后,存在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第2种观点: 一、只要起诉征信就有记录吗1、无论什么诉讼,只要是被起诉,以后都会被查询到,除非调解处理。因为现在所有的判决都会上网。所以是会有记录的,其实,即使是判决,只要判决后及时还款,除了名誉外,判决本身对以后的生活没有影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二、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显示吗1、征信有法判屏蔽后,征信上是不会显示的,需要向征信管理机构申请解除征信。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2、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起诉阶段并不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若是在判决书生效后,存在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与征信记录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属于司法体系的管辖,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 其次,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不代表一定会影响征信记录,只有进入司法体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也就是所谓老赖才可能会记入人民银行信息记录。同时,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然会有记录,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行高消费。但是没有说可以把债务人拘留的说法,债权人并无此权利。若对方无履行能力,只可以中止执行,待发现有财产,再恢复执行,但对方是否有财产的线索,需要债权人提供,不会主动多次审查,司法资源紧张,银行查信用记录要根据的委托,而是没有那么多成本可以为那么多债权人一直查询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首先,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与征信记录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属于司法体系的管辖,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 其次,民事判决纪录和强制执行记录不代表一定会影响征信记录,只有进入司法体系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也就是所谓老赖才可能会记入人民银行信息记录。同时,已经履行完毕司法文书规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依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判决记录会在征信中显示。民事纠纷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原告则可以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时才上征信系统。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经判决,仍拒不履行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通报,纳入征信记录。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判决后,不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会被列为失信人名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一般判决后是不会影响到征信的,在这点上大家是可以放心,往往是贷款不及时偿还成为了老赖之后才会影响到征信。判决后对于征信的具体影响是什么,或是判决之后会给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影响,这时可以找在线律师解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并不会影响到个人信用。但是,如果判决确定下来之后的义务,或者败诉方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的,那么可能会上失信人员的黑名单,然后会影响到个人信用。在民事诉讼中,败诉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根据规定,败诉方应该依法交纳起诉费。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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