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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行政诉讼裁定不立案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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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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