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租房签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具体包括:(1)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2)租赁房屋是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4)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但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依法签订的租房合同一般情况下,一经签字就生效。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房合同,又称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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