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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没有借条能起诉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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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担保的方式还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可以以财产进行担保,而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2种观点: 一、担保人可不可以起诉借款人1、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做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做担保人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4、与本案无牵连关系;5、能履行担保义务。三、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什么1、免责;2、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5、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3种观点: 借款人: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一、担保人可以担保几个人可以几个人担保的,但是他们要有能力偿还你所欠下的债务的能力。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法律不担保的次数,只要银行认可、接受担保人的担保,主要与经济能力、担保意愿相关,与次数无关。经济实力弱最多担保一次,经济实力强又自愿就可以多次担保。二、承诺书有担保人吗不需要。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合同的效力性在于书面合同可以体现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书是当事人亲自书写并签名,所体现的内容是其提供担保的真实意思,已经具有担保的内容与形式,虽然缺少一般担保合同的部分要素,但是不能以此认定该担保承诺书无效,而应从诚实信用原则出发,认定该承诺书已经具有担保合同的同等效力。三、配偶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配偶担保的法律规定是配偶可以作为担保人对此提供一定的担保。可以采用的债权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定金;代位权。(一)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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