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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未认定交通事故可否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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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二条 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原则上说,交通事故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交通事故涉及的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之间的平等主体,而不是自然人与行政机关,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利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当事人对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全国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第一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目的是索要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赔偿,属于民事诉讼领域,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您所承担责任不认可,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通队提出复核。所以如果有证据表明有关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提出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制定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警未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正常情况下,有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事故才能得到处理。只要符合条件,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可以提起诉讼。交通部门应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检验、情况和审查作出的有关结论,及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作为处理事故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警未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是没有行政诉讼的。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当事人对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全国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第一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认定不可以行政诉讼,只可以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无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还可以复议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字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公平应怎么办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期限为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复核期限是三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1种观点: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重新认定。但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说明审查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平;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重新认定的时间由以下几个阶段组成: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责任认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4、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5、应当重新调查、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三、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2种观点: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处理。但是可以申请复核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就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审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能出来1、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十日内会出来;2、如果驾驶人逃逸的,是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逃逸人后十日内出来;3、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是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当事人对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全国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第一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交通事故认定如何提起行政诉讼《全国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主要应用一审普通程序。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的纠纷并不属于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申请行政诉讼,他属于一种民事行为,所以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当事人对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全国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第一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1)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成为人民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在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各自的主张分别承担举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中待证事实的真伪不承担举证责任。(3)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反的证据或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做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能行政诉讼,但可以申请复核。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交通事故认定可否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若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因为行政复议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全国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可否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可否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鉴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如果当事人对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全国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第一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可以申请复核。因为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是行政行为,而是在诉讼中作为认定损害赔偿的一个依据,所以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才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正常情况下,有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事故才能得到处理。只要符合条件,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可以提起诉讼。交通部门应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检验、情况和审查作出的有关结论,及时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作为处理事故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行政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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