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自建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多家企业使用同一门牌号的经营场所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建筑物为平面图的地址分割方位图示;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非负责人的,另需提供雇工合同复印件1份);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份,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等,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8.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企业提交2人,个体提交1人)。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9.与食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和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食品经营设备和工具包括紫外灯、更衣设备、盥洗设备、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贮存、运输和装卸设备。通过电话、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电话销售网络和网址。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空间平面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10.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3种观点: 一、产品生产许食可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必须有明确的住所并与企业安全承诺书上承诺的住所一致);四、平面图:(一)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三)设备布局图(可在车间布局平面图中标示)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六、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七、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质量检验人员检验资格和能力证明八、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一)房屋、土地产权证明;(二)租房、租地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土地产权证明;(三)环保证明(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达标鉴定报告等)(四)取水证明(抽取地下水作为生产原料的企业)(五)食品安全承诺书注:新设立企业和迁址、改扩建企业须提供。其他换证企业不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等,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合法主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食品经营许可凭证。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未获得食品生产运营批准从业食品生产生产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反规定经营活动的食品,货值金额不够一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下列处罚;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以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下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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