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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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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合同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协议书也可以公证。公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程序,其目的是避免权利和义务所涉及的个方面之间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从而能够有效的保护当事者的正当权力和利益不受侵害。【法律分析】协议书可以公证,公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程序。公证的目的是避免权利和义务所涉及的个方面之间可能发生的民事纠纷。协议公证至少需要相关协议、身份证件等其他证据材料,具体需咨询公证处,以公证处回复为准。(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合同公证手续:一、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处理公正请求,填写公证请求书,供给有关资料。公证机关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是否承受处理的决议。二、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问讯,检查相关资料,检查公证目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机关依据检查成果,决议是否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房产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法律依据:《公正程序规则》 第十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房产所有权证。(三)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四)房屋买卖合同。(五)如果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六)如果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七)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资料。合同应包括当事人情况、房屋信息、价款、付款方式、交付日期等内容。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会导致返还房款、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财产收缴等法律后果,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处罚。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提交哪些资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5、房屋腾清及交付的日期;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7、违约责任;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的处理等;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结语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卖方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共有房屋需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等。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情况、房屋信息、价款、付款方式、过户手续等。无效的合同将导致房屋买卖无效,需返还价款、房屋,可能涉及赔偿、惩罚性赔偿、财产收缴、行政或刑事处罚等法律后果。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3种观点: 购房合同公证需要以下材料:1、买房的一方需要携带相关信息和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复印件。如果当事人结婚了,还需要带上结婚证;2、购房者,请到第三方机构帮助自己进行合同公证,还需出具委托证明;3、需要带房产证。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证机关说明申请公证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的,公证机关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关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记录通知内容。一、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的程序如下:1、到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2、提交申请表;3、受理后,提供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如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4、完成公证,出具公证书。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二、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流程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以下流程:1、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并且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婚前财产的有关情况,以及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3、审查结束后,认为符合公证登记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登记,并且在十五个工作日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第1种观点: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就是有效的,是否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公证合同一般要到公证处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首先要提交资料,然后公证员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重点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契约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审查是什么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申请公证的。(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2)有些法律行为必须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有些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一般予以直接采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理由。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房屋买卖合同文本;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3种观点: 第一、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要携带公证所需材料: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资料,如不动产存在拥有共有人的情况,共有人应当到公证处,并需提供共有人一致同意的书面声明;地税局缴纳税费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买卖双方携带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第四、公证人员在审查材料以后,认为符合受理的予以受理,按规定缴纳公证费用; 第五、公证机构在受理公证事项后,对买卖合同进行审查。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买卖合同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第六、由公证人员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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