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不立案的案件怎么处理1、不立案的案件处理的情况如下:(1)如达到立案追诉标准而机关不立案的,则可向上一级机关提起复议;(2)如属自诉案件或民事案件,可直接向具有管辖地的人民提起诉;(3)如属行政案件你可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投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立案监督】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二、立案需要的手续有哪些1、身份证复印件;2、起诉状,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3、委托代理人的话需授权委托书;4、证据材料复印件;5、诉讼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去申请立案监督,应当受理,主要看报案过了多长时间,没超过63天,让你继续等,超过63天,会要求机关及时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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