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可以到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一、仲裁地点仲裁地点乃是仲裁条款的核心所在。一般而言,在哪个国家仲裁,就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和仲裁法规。由此可见,仲裁地点不同,所适用的法律可能不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解释也会有差异,仲裁结果也就可能不同。因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仲裁地点时,都力争在自己国家或比较了解和信任的地方仲裁。综合上面所说的,仲裁也是属于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只要出来的裁决书得到起到法律的效益那么双方就必须要履行,而对于不执行的一方那么另一方就完全可以直接走诉讼的程序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方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如果一个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没有强制力保障的判决只是一张废纸,司法的权威得不到体现,向申请强制执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是必须受理也必须执行的。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三、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四、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失信、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这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申请贷款,无法参与招投标,无法申请资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收到极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人民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围绕被执行人申请的事由、案外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被执行人没有申请的事由不予审查,但仲裁裁决可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人民应当进行询问;被执行人在询问终结前提出其他不予执行事由的,应当一并审查。人民审查时,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仲裁庭作出说明,或者向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如下:(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原则上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向人民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有时间的,具体情况如下:原则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申请;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且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有关事实或事件之日起15日内申请;前述两种情形的期限尚未届满,已向人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且被受理,人民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自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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